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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责任落实 攻克宝安发展中的难关
深圳明镜网 www.szmj.gov.cn   2006年06月21日   来源:深圳明镜网

 

狠抓责任落实  攻克宝安发展中的难关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  周林祥

 

 

鸿忠同志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深圳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尤其对刚刚完成城市化转制的宝安来说,更具针对性。由于传统的利益格局在逐渐打破,市民的观念与心态都在重新调整,加之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众多外来人口的管理难度都很大,就更需要我们通过推行严格的责任制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来攻克目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每一个难关,全面推进和谐宝安、效益宝安的建设。

一、忠诚事业是落实责任的动力

通过这次培训班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对党的事业忠诚,对本职工作有心、用心、尽心,才能具备抓好责任落实的源动力。对事业的忠诚就是对事业的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能产生勇气,产生智慧,产生力量。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工作效率不高,许多都是责任心的问题。工作有了责任心,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难的问题也能解决,再重的任务也能完成;没有责任心,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变得复杂,再容易的事情也有可能做不成功,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正如鸿忠同志所说的: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职责是神圣的,我们必须以诚惶诚恐的心情,大恭大敬的姿态领受。对事业的忠诚,就是要勇于任事,敢于担当,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岗位不在状态;要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不能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要责权统一,尽职尽责,不能遇到权力往里揽,遇到责任往外推。宝安作为一个大区,每一项工作的成败都会影响到全市“一盘棋”。因此,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党的领导干部,就应当立足于特区肩负的历史使命,立足于本职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把分内应做的事全部做到位,把肩负的使命圆满完成到位。按照鸿忠同志的指示,要把责任制的落实贯穿于推进深圳特区宏伟事业的全过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宝安区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准备用半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打牢思想基础,立好规矩,明确党委、政府、机关、基层的责任,建立严格的“买单制”即责任追究制度,为宝安下一轮发展扫清思想障碍。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通过今后的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廉政建设通过加大治本的力度,全面实施惩防体系,使各级干部警钟长鸣、廉洁从政。通过这些举措,切实提升各级干部对事业的忠诚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明确职责是落实责任的前提

通过这次培训班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落实责任,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谓职责,就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具体岗位份内应做的事情。职责明确了,才能形成做好份内之事的意识;份内之事是什么明确了,有没有做的能力,有没有尽到做的义务,才有了依据和参照。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民族,敢于负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等感人事迹就足以表明,尽忠职守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事业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在当代社会,责任意识更是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责任意识也就是执政意识,要提高执政能力就必须增强责任意识。从宝安区的情况来看,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鸿忠同志所说的“四个难以为继”在宝安更为突出,社会管理压力大,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显得非常重要。要在各级形成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负责任的良好风气,使各类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各项事业稳步推进。所以,我们要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决策,对照温总理提出的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和“七个着力”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区的实际,深刻反省在职责不清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化、细化,并建立起科学的、层次清晰的责任体系,将庞大的责任体系分解为各负其责的运行体系,使每个环节有章可循,使每个岗位规范运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树立起对眼前负责、对长远负责、对当代负责、对未来负责的责任观,承担起建设和谐宝安效益宝安的历史使命。

三、赏罚分明是落实责任的手段

通过这次培训班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如果赏罚不分明,尽职者与渎职者、失职者结果都一样,责任没有落实也没有人来“买单”,那这种责任制就没有任何意义。落实责任,一方面要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又要完善监督的制度化程序,明确相关主体和程序,形成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监督制度体系。监督的力度有多大,决定了责任风暴的“风力”有多大。过去我们不少问题为什么总是解决了又“死而复生”,成为久治不愈的痼疾顽症呢?关键就在于没有去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出了问题不追究,就会一犯再犯。追究不形成制度,就总会出现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取巧行为,出现那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敷衍塞责行为。

在来宝安工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深深感觉到,市委市政府对宝安寄予厚望,鸿忠同志要求“把宝安建设成为深圳下一步产业发展最强、产业布局最重、高新技术产业量最大的地区”,宝安人民对宝安的未来充满着期盼。目前宝安的经济发展虽然总量很大,但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口庞大,但各类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各项事业发展很快,但历史积淀下来的问题较多,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建设和谐宝安效益宝安的巨大障碍。要真正攻克我们工作中的种种难关,就必须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把赏与罚结合起来,让干部有责必负,增强责任心,提高责任意识。区委区政府班子要从严治政,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并首先从自己做起。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每一个岗位都要对上级岗位认真负责。要加强人大、政协、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监督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对于工作漂浮、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严重不负责任,推进工作不力,给全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职的撤职,该处分的处分,触犯刑律的还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要用铁的手腕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风暴”吹遍全区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

四、提升能力是落实责任的基础

通过这次培训班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责任落实得是否到位,一靠对事业忠诚的态度,二靠自己的能力。一个没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也无法展现出来的干部,是难以尽职尽责的。社会的进步日新月异,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温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所提出的挑战和要求相比,我们的能力还需要大为提升。因此,必须按照鸿忠同志的要求,树立以业绩论英雄、无功就是过的理念,树立以实际表现出的才能、以输出能力作为检验标准的理念,树立职务工作岗位是“能力席位”的理念,消除干部队伍工作表现上的“第三种状态”,努力成为既有善政之德又有善政之才的有能力的干部。作为我个人来说,要通过不断学习,开拓创新,增强处理复杂事务、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政水平。既要加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论,又要学习各类业务知识,苦练内功,努力成为善于管理的专家与行家。坚持在干中学,在实践中学,在互相交流中学,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提神、提气,燃烧激情,尽职尽责将工作做好。

五、干好工作、抓好落实是责任制的归宿

通过这次培训班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责任风暴”并不是为了“吹倒”哪个人,也不是为责任而责任,落实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落实,促进把每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到底,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未能取得预期成效、甚至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予以责任追究。因此,我们狠抓责任落实,就必须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干好本职工作来保证责任的落实。首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温总理考察深圳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宝安实际,制定高标准的“十一五”规划,为下一步发展打下基础。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农村城市化、查处违法建筑、“清无”、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处理等当前的重点工作。三是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抓紧抓好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的目标。这些工作涉及到全区乃至全市建设发展的长远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狠抓责任落实,就应当与抓好这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责任的分解与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转地、“查违”、“清无”等任务。就转地而言,要将三项审批权下放到街道,强调质量责任;采用倒计时手法,突出进度责任;实行社区包干,落实地块责任。同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坚持打防结合,重点抓好群防群治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以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建设责任社会的过程。“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这次培训班既是一次动员会、警示会,更是一次鼓劲会、加油会,对我来说,深受教育,受益良多。我将按照鸿忠同志的要求,求实务实抓落实,正风正己尽责任,团结带领全区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把宝安的事业推上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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